上海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公布 加减分一图看懂
2015/8/27 11:05:18 上海发布 [27377]
今天发布《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总积分标准分值120分。相对于之前的试行办法,部分指标有所调整。持证人有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记录或严重刑事犯罪记录的,取消申请积分资格。
教育背景
基础指标及分值 年龄指标
专业技术职称&技能等级
在本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
加分指标及分值 创业人才
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
紧缺急需专业
投资纳税或带动本地就业
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
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
远郊重点区域
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表彰奖励
配偶为本市户籍人员
减分指标及分值 申请积分时提供虚假材料
行政拘留记录
一般刑事犯罪记录
一票否决指标
积分申办 积分申请 持证人需要申请积分的,可通过互联网登录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模拟估分。达到标准分值的,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委托用人单位向注册地区(县)人才服务中心申请积分。积分申请材料 1、持证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2、《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 3、劳动(聘用)合同; 4、承诺无违反国家和本市计划生育政策的材料; 5、承诺无违法犯罪记录的材料; 6、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法人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等)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磁卡。 注:除上述积分申请基本材料外,持证人还应当提供与《居住证》积分指标项目对应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