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会计上岗证无纸化考试问题解答
http://www.czj.sh.gov.cn/signup/login.jsp
报名须知:
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的指导意见》(财会〔2008〕16号)、《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以及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沪财会〔2005〕40号)等相关规定,本市自2011年起,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会计基础》和《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采取上海市财政局统一设置常设考场、考生通过计算机答题的无纸化考试方式进行(以下简称无纸化考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无纸化考试原则上每月安排一次报名,并采取网络报名、网上付费;本月报名、次月考试;先报先排、满员为止;网上订书、快递送书的办法。在一个公历年度内,每名考生暂限报考两次,每次可以报一个或两个考试科目。具体报考和开考时间等,以上海财政网(www.czj.sh.gov.cn)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二、报名参加本市无纸化考试的人员,必须符合《上海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免试《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的考生,还必须符合《上海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第九条的规定。网上报名付费成功后,考生的各项信息不得更改,也不得退考,缺考者亦不退还报名费和考务费。无纸化考试的各项收费标准,按照本市物价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无纸化考试的内容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考试大纲确定,具体可参考上海市会计从业资格统一考试辅导教材。《会计基础》和《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的考试题型和题量为:单项选择题25题(每题1分)、多项选择题10题(每题2分)、判断题25题(每题1分)和不定项选择题3题(每题含5个小题,每小题2分)。
四、《会计基础》和《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的考试时间各90分钟。同时报考《会计基础》和《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的,实行两门科目不间断连续考试,即两门科目的最长考试时间为180分钟,但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不超过90分钟。如遇不可抗力而导致考试中断的,将另行安排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免费参加一次补考。
五、《会计基础》和《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的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其《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合格成绩,在《上海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免试期内有效。不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在一个公历年度内《会计基础》和《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成绩合格的,其成绩方为有效,有效期两年。
六、无纸化考试的考场规则如下:
(一)考生应在考试开始前20分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先进行现场拍照,然后方可进入考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后,无故不得离开考场。遇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暂离考场的,应举手示意,经监考人员同意并在监考人员陪同下方可离开考场;
(三)考生应按照准考证规定的座位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置于桌面左上角或右上角,供监考人员核查;
(四)考生只能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笔和不具备存储或者通讯功能的计算器,不得携带手机和其它电子通讯工具等进入考场;
(五)开考前5分钟,经监考人员提示,考生应根据系统要求输入相关信息,登录考试系统并等待考试。正式考试前,考生应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因考生个人原因输入信息不正确,造成考试无法正常进行或者考试延迟的,责任自负;
(六)仅报考《会计基础》或者《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的考生,开考30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场;同时报考《会计基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两个科目的考生,开考60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场。考试计时均以系统时间为准;
(七)考试结束时间已到但考生仍未交卷的,考试系统将在自动保存答题结果后强行退出,终止考试;
(八)考生应根据系统要求规范操作。因个人原因操作失误而影响考试成绩或者导致系统中断的,责任自负;
(九)考生交卷后,应有序离场,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将草稿纸及考场的其他物品带出考场,不得影响正常考试秩序。
七、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监考人员给予口头警告,并责令改正。经警告仍不改正的,终止其本场全部科目的考试,取消相应科目的考试成绩并禁考一年:
(一)携带背包、书籍、纸张、笔记、报刊、手机、电子记事设备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未按照规定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使用具备存储或者通讯功能的各类电子设备的;
(三)未在规定考场参加考试、考试期间擅自离开座位或者未按规定离场的;
(四)考试期间交头接耳、传递纸条、大声喧哗、吸烟或者有其他影响考场秩序行为的;
(五)故意输入错误个人信息,导致考试不能正常进行的;
(六)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答案的;
(七)抄袭考题或其他有关资料的;
(八)以各种方式相互传递考试信息的;
(九)将草稿纸等相关资料带出考场的;
(十)其他作弊行为或者影响考场秩序的。
八、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由监考人员终止其本场全部科目的考试并责令退出考场,取消其本场全部科目的考试成绩并禁考两年。情节特别严重的,还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一)故意修改系统设置的;
(二)故意损坏考试设备而造成硬件设备重大损失的;
(三)由他人在考场外协助答题的;
(四)由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考试的;
(五)串通监考人员进行舞弊的;
(六)拒绝、阻碍工作人员按规定对考试进行管理的;
(七)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考生的;
(八)威胁工作人员或其他考生人身安全的;
(九)以伪造、涂改有关材料获取免试资格的;
(十)其他重大作弊行为或者对考场秩序造成重大影响的。
九、各考场设立录像监控系统,对考场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并备份监控录像。上海市财政局对各考场进行远程实时监控,相关监控录像将作为处理处罚的重要依据。上海市财政局将把相关处理处罚信息纳入考生诚信档案并按规定予以公布,且受理用人单位的查询。
十、上海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实施本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并负责解释本通知相关内容。
问题解答(一):
1.2011年4月份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何时开始报名?报名系统何时开通?报名网址是什么?
答:2011年4月份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定于4月1日开始报名,至4月7日结束,报名网址是:http://www.czj.sh.gov.cn/signup/login.jsp 。报名满员后,报名系统自动关闭。报名成功的考生,请认真阅读系统提示,并按系统规定的时间打印准考证。
5月份的考试将于4月中旬开始报名,请广大考生留意本网站相关公告。
2.2011年4月份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何时开考?
答:2011年4月份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自4月11日开始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为什么要限制报名人数?是不是每月均可报名?
答:由于本市的两个考场机位有限,故报名时需要限制报考人数,务必请考生理解配合。本月未能成功报名的考生,可以在下个报名期继续报名。
4.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每个月的报名时间是否固定?
答:自2011年5月起,本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将于每个月的10日~15日报名,20日~25日打印准考证,次月安排考试。报名满员后系统自动关闭,考试计划、考场安排等均以报名系统的设置为准。
5.如何正确理解《关于本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沪财会〔2011〕6 号)第一条所称“在一个公历年度内,每名考生暂限报考两次,每次可以报一个或两个考试科目”这一规定?
答:所谓“在一个公历年度内,每名考生暂限报考两次,每次可以报一个或两个考试科目”,是指在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每一考生暂时只能报考两次,每次既可以报考一个科目,也可以报考两个科目。例如,假定小张2011年4月份仅报考了《会计基础》,则其在2011年12月31日之前只能再报一次,第二次报名时既可以报考一门,也可以报考两门;如果小张2011年4月份报考了《会计基础》和《财经法规和会计职业道德》两个科目,其在2011年12月31日之前也只能再报一次,再次报名时可根据上一次考试情况,既可以报考一门,也可以报两考门。
6.报名时用银行卡交费后,为什么报名状态长时间显示为“请求中”?此时报名成功没有?如果我第一次付款失败,能否重新支付?
答:考生报名时使用银行卡交费后,相关信息在银联、发卡行以及报名网站之间传递需要一定时间,而且信息传递速度在很大程度上还受到报名所使用计算机软硬件和网速的影响。在交费信息尚未确认前,状态即为“请求中”。此时,报名成功与否尚不确定,请耐心等待,不要急于重复付费,以减少和防止重复付费以及后续处置工作。
在报名订单确认后30分钟内,系统将为考生锁定所选定的考试场次,以便考生办理支付手续。如果由于种种原因第一次付款未成功(例如,银行卡余额不足),只要不超过30分钟,可以重新付费(例如,用其他银行卡重新支付),但不能添加新的报名订单。30分钟后仍未支付的,该订单状态显示为“过期”,考生需要添加新的报名订单报考其他场次。
7.参加考试为什么必须进行现场拍照?
答:本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实行现场拍照,主要目的是从源头上杜绝代考作弊,切实维护本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公正性和严肃性。由于拍照系统与考试系统直接联网,现场所拍照片直接显示在考生计算机上,故所有考生须拍照后方可参加考试,不拍照无法进入考试系统。由于现场人数较多、拍照时间有限,每人只能拍照一次,请考生事先做好充分准备。
8.考试时忘记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能否参加考试?身份证必须是二代身份证吗?
答:根据《关于本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沪财会〔2011〕6 号)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考生应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先进行现场拍照,然后方可进入考场。因此,忘记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时携带的有效身份证件,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有效身份证件一致。只要是报名时认可的有效身份证件,均可作为参加考试的有效证件。由于二代身份证采用了非接触式IC卡技术,方便机读,入场迅速,建议考生报名和考试时均使用二代身份证。
9.个人物品能否带入考场?
答:根据《关于本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沪财会〔2011〕6 号)第七条的规定,除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笔和不具备存储或者通讯功能的计算器外,其他个人物品严禁带入考场。考点设有储物箱,请考生按考点工作人员的要求和安排,将个人物品存储在储物箱中。
考场备有草稿纸,考生也不得携带草稿纸等个人物品。考试结束后,考生也不得将草稿纸、带有字迹的其他纸张(如准考证)等物品带出考场,否则将按《关于本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沪财会〔2011〕6 号)第七条的规定予以处理处罚。
10.考试结束后何时可以查询考试成绩?
答:自考试日后第5个工作日开始,考生可通过上海财政网查询考试成绩。
11.上海市财政局是否出版或者制作习题精选、模拟冲刺、全真模拟试卷、预测试卷、网上课堂等类似辅导读物或课程?
答:上海市财政局从未出版或者制作过习题精选、模拟冲刺、全真模拟试卷、预测试卷、网上课堂等类似辅导读物或课程。本市2011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唯一权威辅导教材,由上海市会计从业资格统一考试辅导教材编写组编写,2010年12月由上海科技教育出版社出版发行。
问题解答(二)
1.对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人员的条件有何规定?
答:持有效身份证,并且在本市有工作单位或有本市居住证明的人员。
2.驻沪解放军、武警和铁路系统的人员,能不能报名参加上海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答:不能。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铁路系统的人员,其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权不属于地方,故不能报名参加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组织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3.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无免试条件?
答: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部长令26号)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考生,自毕业之日起二年内(含二年),可免试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
4.参加2011年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如何报名?
答:无纸化考试原则上每月安排一次报名,并采取网络报名、网上付费;本月报名、次月考试;先报先排、满员为止;网上订书、快递送书的办法。在一个公历年度内,每名考生暂限报考两次,每次可以报一个或两个考试科目。
5.本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的方式及考点设置如何?
答:自2011年起,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会计基础》和《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采取上海市财政局统一设置常设考场、考生通过计算机答题的无纸化考试方式进行。
无纸化考试暂设两个考点:
(1)广粤路考点(虹口区广粤路281号,从广灵四路进入)。
(2)茶陵路考点(徐汇区茶陵路200号,近瞿溪路)。
6.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报名是否还接受现场手工报名?
答:自2011年起,本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不再接受现场手工报名。具体报名流程以上海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为准。
7.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的试题类型和题量如何?
答:《会计基础》和《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的考试题型和题量为:单项选择题25题(每题1分)、多项选择题10题(每题2分)、判断题25题(每题1分)和不定项选择题3题(每题含5个小题,每小题2分)。
8.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的时间是怎样安排的?
答:《会计基础》和《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的考试时间各90分钟。同时报考《会计基础》和《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的,实行两门科目不间断连续考试,即两门科目的最长考试时间为180分钟,但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不超过90分钟。
9.参加考试的地点和时间如何确定?
答:考试地点和时间在网上报名时由考生自行选定,但选择服从安排的,系统会自动分配考生的考试地点和时间。
10.考试报名与考务费用是多少?如何支付?
答:经市物价局核准,报考人员每人应交报名费10元、考务费每门科目35元,在报名时均通过网上银行支付系统一次付清。
11.网上支付如何操作?
答:考生凭任何一张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且带有“银联”标记的银行卡,即可按照网上付费流程,进入银联电子支付系统平台进行缴费。网上缴费如有问题,请拨打银联客服专线95516。
12.对网上支付的银行卡有什么要求?
答:凡是有银联标记的各类银行卡都可以实现网上支付功能,但一般均应先到其发卡行开通网上支付功能。因此,我们提醒广大考生,务必在报名开始前,先行办妥开通手续,以免耽误您的报名。
13.考试前遗失了身份证、准考证怎么办?
答:遗失身份证的考生,参加考试前须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带照片)。
遗失准考证的考生,请自行到网上下载打印。